第二章 人事管理

Moris Chao 於 2025/05/12 02:36 最後修改

2.1 請假制度

2.1.1 目的

建立請假申請與審核作業標準流程,保障員工權益,並確保各部門正常運作與人力調度。

2.1.2 適用對象

全體正式員工、工讀生與實習人員。

2.1.3 請假類別與申請時效

假別說明須提前申請時間
事假私人事務至少提前1日
病假因身體不適請假(3日以上須附證明)可事後補申請
特休假年資符合者依法享有至少提前3日
公假依法規定可享有之假別依主管規定
婚喪產假依勞基法規定辦理最晚當日提出

2.1.4 請假流程

  1. 申請人填寫請假單,或使用線上系統提出申請
  2. 直屬主管審核是否准假

    • 不准假:通知申請人,流程結束
    • 准假:交由人資單位建檔並更新人事系統
  3. 如請假影響產線或業務需同步通知相關部門
  4. 請假完畢後若有變動須補填或取消假單

2.1.5 注意事項

  • 遲到、早退亦須申報
  • 緊急事假應先以電話或訊息通知主管,並於上班日補填假單
  • 重複請假、無故未到將依公司獎懲辦法處理

2.2 考勤管理

2.2.1 上下班打卡

  • 員工每日須依規定時間上下班打卡(可使用指紋機 / App)
  • 打卡紀錄由人資部門每日查核,如有異常將另行通知

2.2.2 遲到 / 早退處理

  • 遲到或早退超過 3 次/月,將視情節列為考核參考
  • 累計達一定次數者,得依獎懲制度處理

2.2.3 忘記打卡

  • 員工應主動填寫補打卡申請單,並由主管簽核後交由人資更新紀錄

2.3 員工異動(到職 / 離職 / 轉調)

2.3.1 到職

  • 新進員工需於報到當日填寫個人資料表、保險資料與到職同意書
  • 同時安排初步教育訓練及工安簡報

2.3.2 離職

  • 員工提出離職須提前至少7天(或依契約規定)
  • 完成離職交接單、設備歸還、人資結清流程後正式生效

2.3.3 轉調

  • 部門間轉調須經雙方主管同意並提交轉調申請單
  • 若屬管理階層職位異動,須報董事長核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