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章 廠務與生產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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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1.1 目的
確保所有原物料在進廠時符合品質與規格要求,避免製程異常及不良品產生。
4.1.2 負責單位
倉儲單位、品保部門、採購部門
4.1.3 作業流程
- 倉儲人員接收供應商來貨,初步檢查數量與包裝完整性
- 品保人員依據檢驗標準執行抽樣檢驗
- 檢驗合格 → 簽收入庫
- 檢驗不合格 → 填寫《進料異常報告單》,退回供應商或待處理
- 採購部門追蹤異常處理情況並協調替補交貨
4.1.4 文件與表單
- 進貨登記表
- 進料檢驗紀錄表
- 進料異常報告單
4.2 設備保養與報修
4.2.1 目的
維持機台穩定運作與延長使用壽命,降低突發故障與維修成本。
4.2.2 保養制度
- 每台關鍵設備需有「月保養」與「季保養」排程
- 保養作業須依《設備保養標準作業程序(SOP)》執行
- 保養完成後須填寫《保養紀錄表》並由主管確認簽核
4.2.3 報修制度
- 發現設備異常時,操作人員應立即停止使用並填寫《報修單》
- 維修人員24小時內到場檢查並紀錄原因、處理方式與時間
- 維修紀錄將納入後續分析與預防改善參考依據
4.3 異常通報與處置
4.3.1 定義與範圍
凡生產現場出現以下情況,皆屬異常事件,需依流程通報與處置:
- 品質不良(超標 / 規格外)
- 設備故障 / 能源中斷
- 安全事故 / 人員受傷
- 原料錯用、批次混料
4.3.2 通報流程
- 異常發現 → 當班人員立即通報組長
- 組長確認現場狀況並通知廠區管理人與品保
- 依緊急程度啟動停機 / 轉單 / 隔離流程
- 填寫《異常通報單》交品保與主管確認
- 重大異常需召開異常分析會議,提出改善對策並追蹤實施情況
4.3.3 後續追蹤
- 所有異常紀錄至少保存一年
- 每月由品保單位彙整異常報告,供管理階層檢討改善